赔偿精神损失 我是深圳市一名电力行业监理,2011年10月26日深圳市供电局安全督查大队到我所监理的工地检查工作,期间现场陪同其一行三人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并详细回答了所提问的问题,结果在2011年10月31日下午由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发出的深供电安【2011】77号文内竟明确指出现场监理缺失不在施工现场,针对这一情况,如果打官司我能否胜出和赔偿到精神损失费和名誉费。谢谢。
2011-11-08 12:24 HxB9125(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08 13:41
你好,没有。
2 张勇律师 2011-11-08 20:19
1,这种情况是没有的。
3 吴君瑜律师 2011-11-09 10:52
这种情况下没有精神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