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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南方的目前给男方的姐姐打电话借了八万块钱,没有欠条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南方的目前给男方的姐姐打电话借了八万块钱,没有欠条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南方的目前给男方的姐姐打电话借了八万块钱,没有欠条,离婚了我要承担这笔债务吗?房子是属于婚后买的!我能不承认有这笔笔债吗
2016-04-29 14:43 ask201……(内蒙古-乌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姚乐乐律师  2016-05-04 18:38
你好,可以不承认的,欢迎来电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6-05-06 07:35
婚后购买的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承认恐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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