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收养小孩子的问题 我有一亲戚有五个女儿,经济很困难,都是我们在扶持,更有一小孩在我家生活了快一年,将近二岁半了,觉得可怜又可爱,于是我夫妻俩想收养她,可是我们已有一个三岁的儿子,那请问尊敬的律师,能有什么办法做到合法领养吗?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2011-11-07 11:14 DENNY2……(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1-11-07 11:33
根据《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你们不可以收养。但是可以要求抚养。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你们不可以收养。但是可以要求抚养。
2 110网律师 2011-11-07 23:26
你好,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