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财产赔偿金纠纷 当事人因工去世,单位赔偿38万元,有两个女儿,老大已经嫁人,老二十七岁没有结婚,至今没有户口,俩个人都没有和父亲住,母亲十几年前就离婚,当事人在生前和父亲'大哥一起住,大哥有点残疾但是有劳动能力,现在的问题是当事人的二哥把钱都拿走了,因为进行赔偿的时候必须子女父母签字才可以拿钱,所以当事人的二哥就做假写了一份委托书,当事人父亲的那个钱他来带领,因为当时以为他是长辈就没有说什么,钱拿着就行,事情处理完会给的。可是事情处理完了他不给,说遗产没有两个女儿的,是他的和他儿子的,两个女儿的不给,后来又说给十二万多,现在说给十万,两个女儿各拿出两万多给当事人大哥,现在他又起诉了。请问这笔钱应该怎么分配,当事人二哥有没有继承权。谢谢
2011-11-06 20:40 逍遥的雨滴(甘肃-平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06 20:48
您好,因为当事人有自己的父亲,子女,这些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他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因第一顺序的人还在,因此他哥哥无权继承当事人的财产。
2 钟晶律师 2011-11-06 21:10
你好,他哥哥的做法是不对的,而且侵犯了他人应该享有的财产权。那个当事人如果没有留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按法定继承走,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而兄弟姐妹只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是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有权继承遗产的,本案中当事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的,两个女儿都是合法继承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么他哥就不是继承人,不能享有继承权的。他哥哥伪造委托书冒领补偿款以及属于违法了,作为继承人的其他人完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至于哥哥的起诉完全没法律依据,法官还不会糊涂到这个地步飞。建议你们应该立即提出反诉或是另行起诉,实在不行可委托律师办理的。
3 刘世龙律师 2011-11-06 21:24
他哥的做法是不对的,而且侵犯了他人应该享有的财产权。那个当事人如果没有留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按法定继承走,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
4 2011-11-06 22:01
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