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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去年刚生完宝宝,还在哺乳期,公司想要辞退我,称公司账上没钱了,不想给赔偿,希望
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去年刚生完宝宝,还在哺乳期,公司想要辞退我,称公司账上没钱了,不想给赔偿,希望 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去年刚生完宝宝,还在哺乳期,公司想要辞退我,称公司账上没钱了,不想给赔偿,希望我自己走,想请问下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工作期间,合同变更过一次,但也就短短的几个月,但老板是同一个人。妨碍赔偿嘛?
2016-04-27 22:16 1352116121(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4-27 22:22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2 徐卫东律师  2016-04-27 22:30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3 申维丰律师  2016-04-27 22:41
您好,为您进一步分析
4 宋超律师  2016-04-27 23:31
你好,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5 李建成律师  2016-04-28 10:21
如果哺乳期无故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补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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