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属于吴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将如何分 吴某与李某从2010年1月确立了恋爱关系,于今年3月15日领取结婚证,并定于5月2日举行婚礼。3月28日,吴某出差不慎因车祸身亡。 经查明两人虽领取了结婚证但一直未同居,婚前两人有2万元积蓄,还共同购置了结婚用品。在处理上述财产时,李某与吴某的母亲发生争执,诉至法院。
2011-11-06 09:10 bwf1003(湖南-常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06 09:13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2 朱君秀律师 2011-11-06 09:17
答: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车祸赔偿金李某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分割,即由配偶、父母平均分割。
3 110网律师 2011-11-06 09:17
积蓄和结婚用品即便是是婚前财产,亦属于共同财产,无法证明份额的,女方有一半所有权,男方死亡之后,男方的那一份就属于遗产,男方的父母和李某均享有继承权。
4 110网律师 2011-11-07 10:32
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
5 李协华律师 2011-11-15 22:40
共同财产一半属女方所有,一半是男方的遗产,由女方与男方父母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