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住宅地的分配 我想问关于农村分配住宅地规定是否只有儿子的家庭才能分到住宅地,如果家里出的全是女儿就不应该享受这待遇呢?由于之前全村只要有男丁的家庭都有地分而且每个男都享受到,而我家三个女儿就享受到我爸爸的那一份,现在又重新分配而我家一块地都分不到,这样是否合理?法律有规定家里有女儿就不应有吗?
2011-11-04 23:37 513934……(广东-中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6 14:58
因子女结婚确实需要宅基地的,应当批准,村委会不批准可向乡镇政府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