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子交易,十几年未过户
房子交易,十几年未过户 十几年前交易一房子,签过契约,付过房款,但房产证和土地证一直未去办理过户,土地证现在在卖家处,房产证在房管所。现在卖方提出需要给一大笔钱才还土地证,否则,用土地证去办理贷款。
请问:
1、卖方这样合理吗?卖方还有配合去两个证过户的义务吗? 
2、卖方有权力要回房子吗?
3、那个购房契约也已经有十几年了。还有法律效力吗???
4、如果打官司,哪一方胜算大?
2009-10-31 10:17 我要买东西(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兴律师  2009-10-31 15:35
卖方有义务配合过户,卖方不能反悔,不能要回房子,买方的胜算大。
2 110网律师  2009-11-01 21:52
1、卖方的要求显然不合理。卖方有义务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2、卖方无权要回房子。
3、契约一旦签订,非经双方同意或法律程序确定无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4、买方更有胜诉的可能。
3 110网律师  2009-11-03 11:06
卖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你们可以起诉过户。当时的买卖合同有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