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伙办的厂,我身担会计,厂倒闭了会计签的字都要自己偿还吗? 我们四人合伙办厂,经营不当,矛盾叠生以致厂倒闭,我当时担当会计账务,不管现金,另个人人管,所以进出货物都是我签字,现在厂子卖了,找司机运货我签的字现在司机找我要钱,我必须得偿还吗?
2011-11-04 05:12 昙花梦(河北-廊坊)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1-11-04 12:44
一般由厂子偿还,建议当面详询
2 李京军律师 2011-11-04 05:53
因为您是合伙人之一,合伙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您承担后可以依照合伙协议找另外三人追偿
3 朱君秀律师 2011-11-04 06:37
答:你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也就是说,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党争良律师 2011-11-04 07:38
你有责任但是其余三人同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详细法律分析请来电。
5 周汝东衡水律师 2011-11-04 08:29
问题的关键,你是不是合伙人。
6 孙新律师 2011-11-04 08:30
合伙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您承担后可以依照合伙协议找另外三人追偿。建议来电或面谈详情
7 孙新律师 2011-11-04 10:18
厂家承担,你不负责任
8 陈晓云律师 2011-11-04 16:00
由厂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