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人如何解除代理协议书 我是代一个公司办理废业的公司,双方签订的协议时间是到2009年止,但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去年年底才可以办理国税注销事宜,但由于委托方的账一直不符合国税局的要求,直到现在还未办理完成,协议有一条写明:超过约定期限120天,因甲方(委托方)原因致使乙方(我方)仍未能完成委托项目,乙有权解除委托,甲方已经支付的委托代理费用不再返还。请问我是否符合这条规定,如何能解除协议,我直接不给他办可不可以
2011-11-02 17:34 jIy3478()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02 17:37
如果是由于甲方的账目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次协议无法按时履行,你可以按照协议条款解决次协议,及时通知对方,以防止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2011-11-02 17:37
何谓“废业”?请陈述清楚。
委托合同是基于信任关系签订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但是由此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过错予以赔偿。
因第三方行为导致一方违约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合同是基于信任关系签订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但是由此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过错予以赔偿。
因第三方行为导致一方违约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