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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租凭协议书
如何解除租凭协议书 我家有一门市,2008年的租凭期还未满,而乙方就转租他人,并在他们两方的欺骗之下我们签了一份租期为5年的合同,并约定违约金未5万元,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我仔细一看,当时大家签定的日期居然是2008年租期满了的那一天,也就是2009年8月20日,即也就还没有到生效日期的。也就是有效合同待生效的情况下,如有一方要求解约,合理吗?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我们能用法律的手段说服他吗?
2009-04-15 22:57 luowei……(四川-达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4-16 07:49
你应当履行合同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4-16 20:19
你可以重大误解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这份合同。
3 杨一林律师  2009-04-16 22:09
应当履行,协议解除的除外。
4 110网律师  2009-04-20 09:11
合同有无允许转租。否则你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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