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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协议写公公名字,婚后夫妻还借款,房本如果写丈夫名字,所有权归谁?
婚前购房协议写公公名字,婚后夫妻还借款,房本如果写丈夫名字,所有权归谁? 结婚前,男方家买房钱不够借了钱,购房协议写的男方父亲的名字,男方父亲说房子是给儿子买的,让儿子儿媳还借款。现在办房本,如果夫妻还借款,写成丈夫的名字,房屋所有权跟妻子有关系吗?这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从结婚到现在,妻子与丈夫已经还了好几万的外债,其中有少部分是还了房屋的借款,其他外债的来由妻子毫不知情。因没有还清房屋借款,男方的父亲不写儿子的名字,说是房子让他们暂时住的,这是他自己的房子,还说房子还有女儿的一部分,要写成儿子的名字就还借款,再给他女儿三万,并且打欠条;寻求法律帮助!
2011-11-02 17:11 AAY123(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年11月02日 17时23分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针对你的问题做如下回答:
1,如果此房产是婚前购买且房产证上写男方的名字,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间共同还款的部门,作为债务处理。、
3,如果现在把房产写成男方的名字,并偿还适当的欠款,可以接受,但最好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或者和丈夫做个约定。
2   2011-11-02 21:56
婚后改为丈夫的名字,无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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