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律师你好!我与我妻子于1999年登记结婚,她前夫于97年不幸身亡 曾律师你好!我与我妻子于1999年登记结婚,她前夫于97年不幸身亡,并与前夫育有一孑,当时我们结婚时小孩才三岁。家中有她前夫父母二人,哥哥两人,并都以成家育有子女,合住在一起。于2OOl年我与我妻子又育一子,由于双方都没有固定工作,生活一直艰苦,现如今父毋老了,在养老的问题上与两个哥哥发生了争议,请问你我是否承担养老的义务?承担多少?
2016-04-22 23:25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6-04-23 08:45
一样是有义务赡养老人的。
相关法律问题
律师,你好!我与前夫(他是孤儿,事故身亡)有两个小孩,小孩均由我抚养
1个回复律师,你好!我与妻子于2008年结婚,未办理结婚证明,现在儿子8岁了
2个回复你好律师。有件事想咨询你一下。是这样的我与前夫08年结的婚,因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没领证
7个回复余律师,你好!我想问,五年前我与我爱人把亲生既女刚三个月,那时候我们未登记结婚
1个回复你好律师!请问你一个问题,妻子的前夫的暴病猝死,生前买了套按揭房我和妻子去年认识结婚
4个回复你好,罗律师,我是男方,我和妻子结婚六年了,当时结婚的时候年龄都还小不能登记
2个回复律师你好我与妻子结婚8年多了,因为感情不和,走了三年多了,我
1个回复你好,陈律师,我与妻子结婚十九年育有一子一女,大女18岁已上大一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