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保密协议怎么样可以快速解除 我们公司都签了保密协议我想问的是在保密协议未到期限时,我离职后想独自发展在以前公司研发的产品,都有什么样的法律限制,还有就是有什么方法马上解除协议关系。
2011-10-31 19:32 longlo……(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0-31 19:40
仍属于商业秘密的,仍具有保密义务
2 孙新律师 2011-10-31 19:52
在保密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能从事研发的产品,除非单位没有按照保密协议支付你保密费用.
3 常路律师 2011-10-31 19:52
您好,属于商业秘密,你有保密义务。
4 孙新律师 2011-10-31 19:55
你可以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马上解除协议关系。
劳动合同法中其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我的补充: 2011-10-31 21:10
劳动合同法中其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我的补充: 2011-10-31 21:10
"你可以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马上解除协议关系"这句有问题。具有保密义务。违约金只是做为违约之后的惩罚。你如果违反了协议你就准备违约金吧。
5 李同红律师 2011-10-31 20:0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6 孙新律师 2011-10-31 20:12
仍具有保密义务
7 赵江涛律师 2011-10-31 20:24
协商,否则只能遵守协议
8 谷友军律师 2011-10-31 20:31
有保密义务
9 110网律师 2011-10-31 20:33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
如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可不受保密协议限制。
限制期不得超过二年
如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可不受保密协议限制。
限制期不得超过二年
10 徐卫东律师 2011-10-31 20:35
具有保密义务
11 赵亮律师 2011-11-01 09:49
属于保密的义务,关键要看合同的约定。
12 110网律师 2011-11-01 10:16
在合同有效期内,你需要遵守自己的保密义务,否则应当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行业或产品有关的职业或行业,期限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单位应当就保密义务为你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支付,那么你没有保密义务,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独自研发与原单位产品相关产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行业或产品有关的职业或行业,期限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单位应当就保密义务为你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支付,那么你没有保密义务,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独自研发与原单位产品相关产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13 2011-11-01 13:02
没有支付保密费用,保密协议属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