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纠纷 2013年05月入职A公司,2014年02月找到一份高薪工作(比A公司现在待遇高2倍)提出离职,A公司迫于我当时的工作无合适人员接手,当即答应提升工资待遇,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补充协议,约定本人为公司服务3年,3年内工资逐年递增,每年工资总额有约定,但具体发放日期没明确到每个月,只是约定每年不低于X万 ,当时没想那么多,不知道是缓兵之计,一年后公司在同一个地址注册了一个新公司B,股东没变,人员没变,办公地址没变,我的劳动关系就转到了新公司B,劳动关系转移到B后,之前A公司的劳动补充协议就不履行了,至今还欠3万的差额工资没发放,我现在还可以起诉A公司吗?
2016-04-19 10:50 xiaoch……(天津-南开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程伟律师 2016-04-19 11:05
你好,可以要求b公司
2 孙新律师 2016-04-19 11:25
您好,属于关联公司,可以一起列为被告
3 齐志龙律师 2016-04-19 23:05
可以一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