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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1、被告葛红波在盐城建湖经营"制作广告"2、原告沈
自我介绍,1、被告葛红波在盐城建湖经营"制作广告"2、原告沈 自我介绍,1、被告葛红波在盐城建湖经营"制作广告"2、原告沈宗华在盐城建湖经营"酒行"被告和原告以前是合作关系(在全县乡镇制作广告牌)2010年年底12月份结算(广告告牌制作人工费欠被告6千元,原告找理由说自己买房子,买车子钱没办法付给被告),这6千元对我来说(要发几个人工资)我用工人原则"竖决不欠员工工资、没钱出去借,发给工人"2011年2月底,原告做保险业务,原告自原帮被告垫付保险费2万元,之前,原告欠被告广告制作费6千元,冲抵后被告欠原告1、4万元,2011年3月份原告把保担本子交给被告,要被告写个借条(1、4万元)给原告。保险费第二年没有交,到第三年原告叫被告如果不交保险费就把钱退出来,2万元保险担退出,只退7230元。从2011年1月份到2015年11月份被告帮原告制作广告牌广告费合计1、6万元(每一次定单,制作广告牌是被告和被告的哥哥,他们安排的)。原告在法庭上说从来没有人叫被告做广告牌,被告证件:有每一户清单为据,有照片为据。在法庭上,庭长杨忠胜在庭上提出建议你们双方调解,但是被告与他人主动与原告调解,原告说被告你沒诚意,不调解!但是法院执行时间到了"2016年4月19日9时00分"请问…
2016-04-18 10:35 ask201……(江苏-盐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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