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合同未到期甲方以不合理理由拒绝继续租赁 我租赁了一个超市3楼餐饮层的一个摊位做餐饮,合同时间是6个月并且我一次性交清,现在做了2个月,由于我经营有方生意比其他摊位好多了,而其他摊位生意十分冷清,公司要我换摊位(现在我的摊位地利,要换的是一个角落),说是按合同上的“市场调整我方和甲方需配合协调处理”,并且更换租赁模式把以前的按时间收租金该为按我的经营额的百分比收租金,否则就要赶我 出去。。请问我该怎么办
2008-10-20 13:47 a28240……(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0月21日 09时02分
1、6个月内你不需要按照市场的要求变更租金缴纳方式。2、6个月以后,你需要与市场协商。具体情况可以与律师面谈。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10-21 10:35
对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8-10-20 14:12
保全证据,准备起诉。如需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
4 陈新明律师 2008-10-24 12:14
案情不详,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