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雇佣的司机状告与我签订合同的汽车公司 我2004年聘用了一司机,因是熟人,没签定合同,只是口头协议,每月2400元,社会保险等一切包括在内。2010年9月,司机因停车问题,与人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伤后一直未来上班,今年10月,司机以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起诉与我签订了合同的汽车公司(我与该公司签订的内容是:无论发生什么事故该公司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均由我承担)要求赔偿2008年2月至2011年8月30日双倍工资4800元,共计赔偿206400元 以及社会保险。请问,我应培偿多少。谢谢!
2011-10-28 15:36 Z65091……(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28 15:39
您好,您不用赔偿,首先,他要求的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另外该名司机受雇于您个人,而非公司。但保险有可能得补缴。
2 马勇律师 2011-10-28 15:43
可依据事实与理由答辩;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1-10-28 15:52
可带资料面谈。
4 陈晓云律师 2011-10-28 16:11
已一对一回复
5 中华金牌大律师廖锋律师 2011-10-28 19:58
可以有更好解决办法。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