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共有房产分割案件 法院判决我得房子,补偿被告八点五万元,可是判决书中没有提到房子过户的事,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法院执行庭有义务给我出具房产过户协助执行书吗?房管局要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才能给我办理过户。另外过户时房屋交易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归被告缴纳,如果被告不缴,我该怎么办?
2011-10-27 18:22 353837……(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27 18:27
你好,你可以要求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户费用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