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物 怎么赔偿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啊!事情是这样的啊!甲方:私立幼儿园 乙方:舞蹈教师 丙方:4、5岁得学生!乙方和甲方是合作关系!并不是园里的正式老师!甲方每一次课付给乙方100元课时费!学生是乙方带过来的!但是学生的学费是交给甲方的!在一次舞蹈课下课后,学生用手划了舞蹈教室的一个手触屏的大屏幕!当时乙方在旁边!但是乙方不知道那是屏幕以为是黑板!因为甲方没有告诉乙方舞蹈教师什么东西不能碰!请问这个应该是谁的责任呢?有谁来赔付呢?作为甲方是不是有管理权!乙方只是一个兼职教师!而且甲方并没有事先告知乙方那个屏幕不能碰啊!况且儿童舞蹈教室里不应该放那个啊!请问这个应该由谁来负责人啊!
2011-10-26 23:14 无忧依恋(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0-26 23:27
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
2 何峤巍律师 2011-10-26 23:17
应由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10-27 09:08
建议协商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1-10-27 11:15
建议协商处理。
5 孙新律师 2011-10-27 12:30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1-10-27 16:29
甲方丙方形成教学合同关系,甲方乙方形成劳务关系。
未约定乙方监护丙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有 过错,丙方侵权,其监护人要承担部分责任。
未约定乙方监护丙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有 过错,丙方侵权,其监护人要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