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宝宝损坏公物谁来赔偿 我的孩子今年6周岁,在幼儿园上大班。昨天孩子放学回家很委屈的样子,我问了经过,才知道孩子在幼儿园不是故意的把凳子玩坏了,老师让孩子捎话说要赔偿凳子的全额46元,这样合理吗?
2011-03-23 08:54 363954……(河北-邢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3-23 09:00
答:有父母承担赔偿义务。
2 110网律师 2011-03-23 09:02
要看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另外要确定幼儿园有无责任,比如老师没尽到注意义务,或者凳子本来就已经有损坏等。补充一点:无民事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 钱丹律师 2011-03-23 10:05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民通解释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民通解释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4 赵亮律师 2011-03-23 15:06
不合理 孩子没有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1-03-26 16:18
您好!如果凳子是质量问题,则无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