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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否应当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二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否应当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某二审法院接收一审法院移送的《行政上诉状》后不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不开庭或询问(上诉人毫无知情)的情况下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2号)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的规定迳行签发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2016-04-13 15:52 惠琼SQR工……(海南-海口)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温俊斌律师  电话:13323930049  2016年04月13日 16时18分
你好!
1、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应当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回避的权利。
2、二审程序中没有这样做属于程序违法。
3、你可以向该二审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同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诉。
4、你的申诉很能会引起再审。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4-14 13:49
您好!
如果二审组成合议庭后没有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没有开庭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直接宣判,属于程序违法,应该申请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监督。
详情可来电来访!
3 雷衍祥律师  2016-04-13 16:08
应当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
4 110网律师  2016-04-13 16:22
你好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2、所以,对于没有新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案件,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
5 张德华律师  2016-04-13 16:47
应当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
6 110网律师  2016-04-13 17:23
委托律师处理的
7 徐志远律师  2016-04-13 19:43
如果二审组成合议庭后没有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没有开庭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直接宣判,属于程序违法,应该申请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监督。
8 110网律师  2016-04-13 21:04
你可以向该二审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同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诉,你的申诉很能会引起再审。
9 朱君秀律师  2016-04-15 13:49
答:书面审理时,不需要送达你所说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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