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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钥匙交与他人,那人却在主人不在的时候把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这要怎么处理呀?
房钥匙交与他人,那人却在主人不在的时候把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这要怎么处理呀? A代表当事人,B为当事人的朋友,
B来到广东找A,由于B身上没钱,所以在广东的日子里,一直住在A的家里,并一切日常开销都是由A支付。由于出于信任,A把住处的钥匙给了B,可是B却趁A不在的时候,把A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搬走了,并拿了A放在家里的4000余元现金,然后就消失了。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报警的话,公安局受理吗?这被偷的物与钱能追的回来吗?
2009-10-23 11:32 j11223……(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0月23日 11时33分
当然可以报警,已经涉嫌盗窃。
2 110网律师  2009-10-23 11:37
涉嫌盗窃,报警处理。
3 110网律师  2009-10-23 12:44
应当报警处理.
4 110网律师  2009-10-23 17:14
构成盗窃罪。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诉,要求公安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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