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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房产纠纷
引起房产纠纷 现房来源是由1948年(解放前)A(已故)由通县迁入北京。由于文化大革命照顾军烈属,政府为照顾军烈属由原老房调房至拆迁时住址。房屋所有权为房管所。A享有居住权。2002年冬季危房改造。拆迁时房源的户主为A,户口成员为B(A之妻),C(A之孙女)。A在去世。2003年迁入现居住地址,房产权为B(A之妻)(现居住地址)。2004年现房屋所有权人过户为D(A之次子)。

2005为解决E(D之外甥女)的女儿在东城区就学问题。将两人户口经现房主D的同意,将其户口由西城区迁入东城区户口。

B子女为5人,2004年由B主持,由F为见证并书写将房产权过户给次子D,日后为避免因房产引起的纠纷,由五名子女分别签字的协议书。

现在D的另一个姐姐也要把自己女儿的户口迁入现住址户籍内。也是为了将来孩子上学问题。请问这个户口可否迁入。

如果在B百年后如果引发遗产纠纷。现套房会不会从中的百分之多少分给其他子女,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2009-10-23 11:26 vivijo……(北京-东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10月25日 00时30分
1、户口可否迁入依据北京市的户籍管理制度决定,具体可以咨询公安派出所;

2、鉴于房产权已经于2004年过户给次子D,并经所有权利人同意,故该房屋所有权属于次子D所有,其他任何人无权主张;

3、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如果该房屋经拆迁,而拆迁补偿项目则分别归属于各权利人所有。
2 赵江涛律师  2009-10-23 11:50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3 孙新律师  2009-10-24 07:07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
4 王忠新律师  2009-10-24 08:19
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材料的认定和法律关系的梳理,建议联系律师当面咨询
5 马国华律师  2009-10-24 18:35
        所有权与居住权 应该是相对 分离的,落户的时候,也应该实事求是 的留下 一个文字依据,避免后患。
6 110网律师  2009-10-24 19:19
请点击“咨询律师”,进入一对一咨询。
7 孙新律师  2009-10-25 09:05
户口具体可以咨询公安派出所;该房屋所有权属于次子D所有,其他任何人无权主张.


8 孙新律师  2009-10-25 09:29
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9 孙新律师  2009-10-25 09:46
问题较复杂,需看材料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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