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天津市国家工伤伤残7级的赔偿标准? 陈剑峰律师:您好!我是湖北省黄石市人,在天津市一家工厂上班,2010年12月21日上午11时许,我在上班因机器发生故障造成右手手掌锯断,大拇指还在其它四个手指接好只能轻微活动,经鉴定工伤伤残7级。我的月工资为2200元,请问陈剑峰律师,如果我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2011-10-26 15:29 chengj……(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0-26 17:07
赔偿13个月的本人工资,20个月的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2 孙新律师 2011-10-26 15:36
建议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26 15:37
13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
4 孙新律师 2011-10-26 15:39
1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可能有的其他费用。
5 王义忠律师 2011-10-26 16:01
您好,大概九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