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负责任.还是技术问题 本人女.28岁4月份怀孕两个多月到区医院检查霉菌成阳性医生当时更本没做任何医嘱和什么治疗还在区医院健卡定期检查.直到32周多因妊高症转华西附二院保胎经医生看了病例和进一步检查确诊梅毒.胞胎2周多早产一个1.87千克MM
经检查是先天性梅毒!由于这病对小孩影响非常大!更导致小孩比同月孩子小!请问区医院有什么法律责任不
经检查是先天性梅毒!由于这病对小孩影响非常大!更导致小孩比同月孩子小!请问区医院有什么法律责任不
2011-10-26 07:52 a22091……(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电话:13658070317 2011年10月26日 13时01分
可以申请鉴定。
2 黄坤和律师 电话:15811839930 2011-10-26 09:15
产检为一般性检查 梅毒并不在筛查范围内 无过错无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10-26 08:21
医院健卡定期检查是一般常识,医院不负法律责任
4 陈晓云律师 2011-10-26 15:52
先行专业鉴定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