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买卖问题 您好,我有些问题想问下您。在我们村有快场地以前是乡镇企业,但是倒闭了20多年了,地方属于镇政府管理,现在一直空闲着,我们家没有房子,所以就想买过来做宅基地盖房子,托人跑了3年了,结果最近委托的人给办理的合同是30年的养殖用租用合同,而且合同里面还写着要对其内已经快要倒闭的土房子进行修缮,可问题是镇政府的人说这是变相的卖给我们了,可是我总觉得心里没底,而且合同也是别人拿着替我自己代签的,已经交钱了,1、现在可以想办法改变合同性质为买卖合同吗?2、可以再这块地方申请建设住宅吗?3、这样的合同合法吗?规范吗?
2011-10-25 20:41 weixia……(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5 20:58
1 合同不规范,2 可能属于集体土地,划拨使用,要通过国土局办理使用转让手续
2 张向锋律师 2011-10-25 21:07
不可以。不可以。合法。
3 110网律师 2011-10-26 09:57
土地不可以买卖的,况且此土地性质不明,只是镇政府在实际占有使用,他只能变相以租赁形式给你使用而已,这个做宅基地不可以的,如果你认为给你做养殖用地不可以,你就解除合同就可以了或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款项/
4 110网律师 2011-10-26 10:49
你好!我做过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 合同不规范,2 可能属于集体土地,划拨使用,要通过国土局办理使用转让手续
1 合同不规范,2 可能属于集体土地,划拨使用,要通过国土局办理使用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