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中户口赔偿问题 最近卖出一套住房,里面有上家的两个户口一时无法迁出,我与下家手续已经办完(房子已交,款已付清),现下家要我赔偿,当时合同中是这样约定的:甲方承诺自房地产转移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我想问一下,我会承担什么义务,赔偿多少损失?
感谢!
感谢!
2011-10-21 09:38 hrtian……(上海-闸北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21日 11时40分
因为时限没有约定,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没有对户口迁出的违约进行过约定。但是如果因为户口未迁出给乙方(下家)造成损失的,他可以向你的上家追究赔偿责任,你是没有责任的。
2 邹连香律师 2011-10-21 09:50
时限约定为空白,这个条款可能没有法律效力。
3 110网律师 2011-10-21 09:51
你好,这种约定对你较有利,因为除非你的买家以后因户口问题无法再卖房子或只能低价出售,否则也不会有实际损失,你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就没有。
4 谷友军律师 2011-10-21 09:53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10-21 10:00
你好:
如果没有约定清楚具体赔偿多少,对方难以提出具体的赔偿要求。
如果没有约定清楚具体赔偿多少,对方难以提出具体的赔偿要求。
6 陈晓云律师 2011-10-21 10:20
无约定违约金的,按你的实际损失
7 李军律师 2011-10-21 13:47
要看下家是否有损失,没有损失的话,不需要赔偿。
如果合同中就户口迁移问题约定了违约责任的话,可以追究上家的违约责任。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合同中就户口迁移问题约定了违约责任的话,可以追究上家的违约责任。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8 袁文祥律师 2011-10-21 13:58
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约定的可以协商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9 姚艳艳律师 2011-10-21 14:50
这种情况,如果没有尾款未付清,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