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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去年11月合同到期,ll月份利息及本金至今未给
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去年11月合同到期,ll月份利息及本金至今未给 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去年11月合同到期,ll月份利息及本金至今未给,春节前给了1万元。集资的钱用于另一家公司三方签的有合同。目前投资公司己从工商局注册信息中不存在了,另一家在与我们签了合同后将厂房抵压别人了,而且从工商局和土地局未查出厂房以及设备信息。我现在该以何种方式讨要我的资金。我方本资
2016-04-11 21:17 ask201……(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6-04-11 21:20
及时起诉对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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