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想请问一下,按照宝应县的生活标准,夫妻离婚后,大概要付给子女的生活费每月是多少钱。谢谢
2011-10-24 19:26 SHLZ12……(江苏-徐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0-24 19:58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李同红律师 2011-10-24 20:42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 2011-10-24 21:07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