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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由对方支付抚养费问题
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由对方支付抚养费问题 你好,我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问题,欲提出离婚,我想带孩子,由他支付抚养费,孩子现已三岁,我仍在山西师范大学读研,明年毕业,工作关系保留在大同的一所中学,有编制,读书期间,仍领工资,他于去年将工作定在山西农大,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由我抚养,由我父母看管,他只买过几袋奶粉,买过一些零食。但估计他不想带孩子并不想支付抚养费。如何才能使我带上孩子并由他支付抚养费呢?
2011-03-15 22:53 幸运天堂鸟(山西-大同)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5 22:59
你对法官说孩子一直是由你父母照顾,改变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要求抚养权归你,并由你丈夫支付抚养费,法官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2 110网律师  2011-03-15 23:04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提的要求都不过分,都是可以实现的。你提出离婚就可以了,法院一般都会把孩子判决给长期带孩子的一方,抚养费是法定的给付,法院根据你们所在的生活地标准也会判决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比较慎重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调解是可以的看情况吧。
3 孙新律师  2011-03-15 23:13
起诉离婚时要求由你来抚养子女,并让对方给付抚养费。需要帮助,再联系咯,另外他对你施暴,你可以主张赔偿,而且构成离婚的理由了。支持你。
4 孙新律师  2011-03-15 23:37
协议或者起诉
5 李同红律师  2011-03-16 10:12
起诉离婚时您可要求抚养子女,并让对方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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