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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法律求助 李律师您好:我有一些事情需要向您求助,我跟我之前的男朋友分手一年了,我没怎么跟他联系过,最近这段时候,他跟他现在的女朋友通过人人网等一些渠道加了一些我之前的同学或朋友,包括发送邮件、在朋友QQ空间留言等形式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说我之前是小姐之类的,还包括一些隐私类的,说我欠他两千块钱不还等待,有一些话更加的难听,不知道这算不算对我的人身诋毁,我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不受伤害呢?
                                        一个迷茫身心深受其害的女孩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帮我解答困惑。
2011-10-23 08:27 冷晴雨(河南-洛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23日 09时48分
你好,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属于侵犯名誉权;泄露个人隐私,侵犯隐私权。在QQ上的情况都属于证据。可以报警,也可以起诉维权!
2 胡爱军律师  2011-10-23 08:29
你可以报警
3 110网律师  2011-10-23 08:31
提供证据报警或诉讼解决,要求恢复名誉
4 吴振举律师  2011-10-23 09:32
提供证据报警或诉讼解决,要求恢复名誉
5   2011-10-23 09:44
你说的邮件等都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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