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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期间受伤,怎样提出赔偿?
孩子在校期间受伤,怎样提出赔偿? 2011年10月21日上午11:00左右,小女在学校课间被男同学(A)推倒前面的女同学(B),B因重心不稳推倒小女,导致小女下巴磕在地上缝了5针。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向A家长除索赔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是否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数额范围应该是多少?
2011-10-22 09:44 原地转(北京-顺义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10月22日 09时59分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2 李同红律师  2011-10-22 09:50
如果造成伤残的话需要支付精神抚慰金。
3 孙新律师  2011-10-22 09:50
应该向对方家长索赔。
4 孙新律师  2011-10-22 10:18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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