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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2日-------2012年7月20日朋友向信用社借款8万元,我是担保人至今未还我应
2011年7月22日-------2012年7月20日朋友向信用社借款8万元,我是担保人至今未还我应 2011年7月22日-------2012年7月20日朋友向信用社借款8万元,我是担保人至今未还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期间产生利息5.1万元
2016-04-08 09:09 andy52……(辽宁-朝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04-08 09:43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2 马军烨律师  2016-04-08 10:16
你好,
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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