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生效日期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与承租方签订了(一份租赁期为4年的合同 合同约定期限为2009年5月1日---2013年4月30日 ,合同上注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可是由于双方疏忽,落款并没有写明签订日期 合同上还说明房租自2010年1月1日期开始缴纳 (因为他是接的别人转让的房子,他当时交的转让费里面有09年五月到年底的房租)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我现在不想出租了,想要收回房子,我是否违约?
2009-10-18 15:59 qbbq(河南)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0-18 16:04
合同是有效的,如你收回房屋就违约了
2 110网律师 2009-10-18 16:42
合同有效,可与对方协商解除。
3 孙新律师 2009-10-18 19:05
有效。你要求收回房子,属于违约行为,应当赔偿承租人损失。
4 110网律师 2009-10-18 20:28
未写明签订日期不影响合同效力,你应履行合同,若收回房屋属于违约行为。
5 110网律师 2009-10-19 11:22
有效;
构成违约。
构成违约。
6 刘泽华律师 2009-10-19 11:43
合同有效,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但需要赔偿对方一定的损失。
7 丁光华律师 2009-10-19 15:12
合同生效,你要收回房子属于违约。
8 110网律师 2009-10-20 15:56
如果不想租了可以和对方协商,合同已经生效。
9 110网律师 2009-10-20 18:27
日期应该属于合同重要构成要件,但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则可能会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