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可是我还没过试用期。也没签劳动合同的,总之用人单位现在就是借这个奶粉遗失事件要我们共同赔偿100元,开业之前用人单位就没有做好防盗措施,我们都已经尽职尽责了啊。我在那里上班一个星期之前都没听说到有人偷奶粉,直到我10号休假完回来才说奶粉被偷了几十罐,那你们来说说,这个责任我们应当承担吗?请明智人事给点意见,给点答案,帮帮指指路好吗?
2011-10-21 08:38 cGO6340(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1 09:06
不应该由员工赔偿,盗窃案件,要报案,要求派出所处理,应该由作案者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1-10-21 09:54
如果员工已经尽了职责,不能让员工赔偿。建议报警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1-10-21 19:59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无法和公司协商处理的,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