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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能不能追究我方质量问题而拖欠款项?
这样能不能追究我方质量问题而拖欠款项? 本公司生产染色皮毛半成品,简而言之就是生产各式服装皮毛配饰,以冬装帽檐毛条为主。想咨询:去年8月份成交的产品,在没有签署质量合同并已经结清去年所有产品交易款项的情况下,对方能不能以衣服出现多处黄色印迹为由,要求我公司赔偿所有去年使用我公司产品的库存衣服,价值70000多元(此款项正好符合对方公司今年该付我公司的款项),并且对方还没有相关权威部门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是我公司产品的质量问题。对方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敲诈?或者故意拖欠我公司款项?如果此事必须走司法途径,哪方胜算较大?
2011-10-20 20:41 鱼儿鱼儿88……(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10-20 20:46
答:1、可以主张赔偿,根据实际损失计算;2、不是敲诈;3、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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