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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帮助非常非常感谢
跪求帮助非常非常感谢 我哥是个体工商户的法人,接了一个与物业的承揽下水清掏的合同。在施工中,下水井内气体中毒身亡,其中合同的一条;安全第一,如发生人身意外伤亡由乙方负责,死者刚刚结婚一年多,留下一个两个多月大的儿子。孩子的母亲无业。我哥是乙方,合同公平吗?请求帮助。
2011-10-19 21:35 孙长建(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1-10-20 17:06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后,才好分析,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个人利益。
2 110网律师  2011-10-19 21:43
你好,你这个事情实际涉及两个法律关系
一,死者和你哥哥的雇佣关系
二,你哥哥和物业的承揽关系
具体到赔偿问题,雇工受到人身损害雇主要承担责任,而定作人对定作、指使或者选人有过错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2011-10-20 16:27
该问题要视合同的具体条款而定,单凭您提到的这一条不足以证明合同合法与否。如果您的哥哥作为承揽人明知有中毒的可能仍然签订该条款,定做人又无其他的指示错误,定做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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