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连续签了2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签的到期了,公司给我几个月的经济赔偿? 你好!我从2005年11月25日与公司签订合同,分别是:2005.11.25-2006.11.24, 2006.11.25-2007.11.24, 2007.11.1-2009.10.31,现在我哺乳期到2009.11.12,公司说2009.11.1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让我2009.11.12不要来公司了,给我2个也月的经济赔偿,我觉得应该是N+1的经济赔偿,因为我已经连续2次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我的赔偿应该是多少?
2009-10-16 15:24 fly_sk……(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0-16 16:07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起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起点,是2008年1月1日开始的。
如果合同终止后,单位不续签的。你现在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2个月,也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
但是你现在的合同应该顺延到你哺乳期结束,要不然就算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了,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
如果合同终止后,单位不续签的。你现在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2个月,也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算的。
但是你现在的合同应该顺延到你哺乳期结束,要不然就算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了,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
2 110网律师 2009-10-16 16:16
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李军律师 2009-10-16 17:09
如果是合同到期,应支付你2个月工资补偿。
4 孙新律师 2009-10-16 17:22
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5 李华平律师 2009-10-16 18:07
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工资也应当发放至这一期限;经济补偿合法。
6 110网律师 2009-10-16 19:52
委托律师办理
7 周翠玲律师 2009-10-16 20:38
你已经连续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你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8 110网律师 2009-10-18 12:42
公司说法是正确的。连续签订的期限从零八年一月一日后开始计算。
9 朱晓栋律师 2009-10-18 15:46
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 110网律师 2009-10-18 18:45
1、你在第三次没有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已经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 2、你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给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