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未得村民同意出售村民留用地是否毁约 公路局以开发之名,以低价征收村民水田土地,后又未经得村民同意便出售原划定留用地,现已长达十三年之久未能解决问题,这里面是否有毁约的可能?村民能通过什么路径争取回留用地,当地征府也坐事不理,多次上访不受理。
2011-10-18 20:34 李忠健(广东-茂名)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18 20:3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 谢崇慧律师 2011-10-18 20:46
建议电话咨询律师,因为你说的情况不够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