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问题 我家五口人,父母两个姐姐和我。两个姐姐已出嫁,我自己因为考学当兵户口迁出,政府在我家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征收了我家的田地,生产队里只分了我父母两人的土地征收款。请问这合理吗,五个人的田地不是分五个人的吗?
2011-10-18 17:24 kvF8236(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10-18 17:30
不一定,征地补偿按照政策执行,政策规定给多少就给多少。如果已经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了补偿就可以,不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如果没有按照政策规定补偿,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征地部门补足。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如果没有按照政策规定补偿,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征地部门补足。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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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常路律师 2011-10-18 20:42
您好,征地补偿具体按照政策执行,如果你感觉不合适,可以起诉到法院。
3 赵江涛律师 2011-10-18 21:02
可以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1-10-19 13:06
征收基本农田,必须国务院批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