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之间的纠纷 我是一家台资公司在武汉的负责人,由于我和这家台湾老板在2010年5月份有口头协议我在武汉接单我有40%的营业额,所有合约都是我签名和所有结款都是打入我的个人账户再由我转到他的个人账户,但现在这家老板不承认他的口头协议,要告我挪用公款或侵占我怎么办
2011-10-18 10:58 eSM6341(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18 11:02
应该及时将款项入账。
2 133****933律师 2011-10-18 11:04
按公司账目规定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1-10-18 11:05
关键看你们之间的约定,以及你的工资是否是由公司支付。
4 易明律师 2011-10-18 11:09
你有无其他证据证明“我和这家台湾老板在2010年5月份有口头协议我在武汉接单我有40%的营业额”。如果可以证明不必担心。
5 110网律师 2011-10-18 11:19
需要明确的是,1.你在武汉的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还是该台资企业的分公司。或着就在武汉设的未经法定登记,私下的办事点。2.你签订合同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超出其授权签订的合是不合法的或者部分不合法的。3.你与台湾老板的口头协议,如没有能够相应的证据证明,就不会成立。
6 2011-10-18 11:54
需要明确的是,1.你在武汉的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还是该台资企业的分公司。或着就在武汉设的未经法定登记,私下的办事点。2.你签订合同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超出其授权签订的合是不合法的或者部分不合法的。3.你与台湾老板的口头协议,如没有能够相应的证据证明,就不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