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动迁款与动迁公司之间的纠纷 情况是这样的,我家徐汇区田林路有一处私房正遇动迁中,原本与动迁公司商定分得四套房子外加70万元现金作为动迁补偿。因为我们这里动迁还有大病人员补偿和无业人员补偿,还有80岁以上老人补偿。这三比钱是通过所在居委会去申请,经过审批合格后才能得到的。现在这三比钱我们家全部通过审核一共四个人,每人2万元。现在动迁款下来了一共72万,动迁公司把这三比钱也算在里面了,是不是合理?因为当初谈判的时候动迁公司口头承诺过我们动迁款不会少于70万,如果这三比钱没有审批合格的话那就等于要减去8万元,实际只有62万了。原本我们谈定70万元的时候跟本就没有谈到过这比钱,而且这比钱是与居委会发生关系,跟动迁公司好像完全不搭界的,只不过这比钱现在由居委会传给动迁公司来下发的。他们现在打混账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0-12-15 21:01 rianbr……(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5 21:59
问一下居委会是怎么回事?再找动迁办,看看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2 张伟律师 2010-12-16 07:19
是否有书面的协议之类,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3 张峥嵘律师 2010-12-16 09:03
口头承诺不算数啊,要以签订的书面拆迁协议为准。协议中帮你们怎么认定的呢?
4 袁文祥律师 2010-12-16 10:23
居委会是申核,他是不给钱的,具体这钱是怎么组成的,可以找动迁组要求明细!为避免误解,建议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