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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疑问
求助!关于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疑问 我公司是上海一家贸易公司,注册地在上海长宁区,我是在该公司的昆山分公司上班,合同是公司带到昆山我们签好后由同事带至总公司,工资以前是总公司直接转到我们的银行卡上,后来由昆山分公司经理带到昆山发放给我们的,现在我要仲裁该公司,请问我可以在昆山仲裁他吗?
咨询过昆山劳动局,说让我到公司注册地区仲裁,昆山不受理。但是我看到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可以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昆山劳动局能拒绝受理吗?我怎样才能在昆山仲裁呢?因为人在昆山,到上海确实不是很方便
2009-10-13 21:44 xiaowa……(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09-10-13 22:11
答: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昆山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 110网律师  2009-10-14 09:25
1、实际用工地所在地的昆山劳动仲裁委有管辖权,
2、需提供相应在昆山工作的证据
3 陈新明律师  2009-10-14 10:03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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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9-10-28 17:31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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