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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问题
遗产分割问题 老人去世,留下一套80平米的楼房,没有遗嘱。老人有三个子女。其中小女儿说当初买房时拿了20万,老人拿了23万。如今在遗产分割上,出现分歧。小女儿按房产的50%归有,其余50%房产按各占1/3分配,请问这样的协议合理么?已经签了家庭协议但没有公证,我认为不合理,想推翻该协议,但另外2人不同意,我将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10-16 11:20 nokia0……(北京-西城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16 11:21
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出资的话,子女平均分配遗产
2 孙新律师  2011-10-16 11:22
如果小女儿有证据证明当初是借贷关系或者有一半产权,应当举证证明,否则平分房产。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沈晶律师。
3 赵亮律师  2011-10-16 11:25
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老人名下,就是老人的财产,老人去世后,所有房屋成为遗产,发生继承,产权与当初的出资人没有必然联系。小女儿的实际出资属于对老人的赠与。
2,老人去世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应当由老人的父母(如果健在)、配偶和所有子女平均分割。
3,如果上述协商大家能够达成协议,可以按照小女儿占有30%,其余三人均分。如果无法达成,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
4,你和其他法定继承人都可以要求平均继承遗产。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4 孙新律师  2011-10-16 11:36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人去世后,就按遗产继承。
小女儿的实际出资一般属于对老人的赠与,有证据证明借贷或共有除外,且借贷和共有等不同情况的分配比例也不同。
如需帮助,建议电话说明详细情况。
5 谷友军律师  2011-10-16 11:50
是否合理要看协议当事人是否同意。
如果已经签署了,难以推翻。
6 李同红律师  2011-10-16 12:02
你好,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老人名下,老人去世后,就按遗产继承。小女儿的实际出资一般属于对老人的赠与,有证据证明借贷或共有除外,且借贷和共有等不同情况的分配比例也不同。
7 孙新律师  2011-10-16 13:12
你好,如果协议的自愿签署的,很难推翻,协议不公正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8 赵江涛律师  2011-10-16 13:29
房屋所有权一般以登记为准;
推翻该协议需要理由。
9 徐卫东律师  2011-10-16 15:40
关于小女儿出资的问题要有证据证实,且其他人要认可房屋属于老人和小女儿共有,才可以向你说的先析产在继承分割,否则,房屋就属于老人的遗产,应依法继承分割,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10 风志律师  2011-10-16 17:21
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的话,一般要按协议履行。
11 孙新律师  2011-10-17 19:25
你好!

   如果协议是在老人去世后你们签署的,那么推翻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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