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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咨询
工伤赔偿咨询 你好!我老公在江苏南通工地做木工,不小心被电锯锯断左手大拇指筋.现已接好.医生说至少两个月不能干活.他干的是几个人一起包工,200多一天.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进行理赔.谢谢!
2011-10-15 16:01 冯秋红(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10-15 16:02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 110网律师  2011-10-15 16:17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具体赔偿金额根据等级来确定。
3 张向锋律师  2011-10-15 19:22
属于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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