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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12年31号承包村里 4亩老企业闲置土地进行养殖行业
我2008年12年31号承包村里 4亩老企业闲置土地进行养殖行业 我2008年12年31号承包村里  4亩老企业闲置土地进行养殖行业,至17年12月31号到期,村委与14年6月14号把我承包的土地签给了别人,没有与我协商,现在在村里我们拿到了他们的合同复印件,写的是我合同到的第二天归他人使用,这合同违范合同法吗,我投资了三十万建的兔舍,这样的情况我们一共是3家,我们该怎么办
2016-03-30 11:02 ask201……(河南-焦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6-03-30 11:31
你好,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给您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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