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问题 我们公司在下班后安排员工在下班后加班,如果不去,考核,是否合法,我能否拒绝加班。我们在5:30下班,但公司要求我们5:00必须到门店售卖公司产品,从5:00-9:00,所到门店离家好远,无公交,打车要30元,而公司每天给30元补助,活动为一周,每人去3天,这次活动我们从8月一直到10月,都在晚上进行,如果不去双倍考核,我能否拒绝加班,其考核是否合法。谢谢
2011-10-14 12:38 nana07……(安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0-14 12:40
公司如果按照加班工资给予支付,应当去
2 郑立胜律师 2011-10-14 12:53
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