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的延长标准 我在单位受伤后【骨折】,由于对单位集体的效益着想,当时没有报工伤。但是单位征求了我自己的意愿,不报工伤给你假期养伤,自己定,住院药费给你出。现在单位领导又不想全部报销,现在已经36天。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报工伤吗?
2011-10-14 12:28 IoX1329(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党争良律师 2011-10-14 12:35
你好,你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超出一个月期限无法定理由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亲属可以自受工伤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所以现在才36天,未超过期限。申报单位是你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 孙新律师 2011-10-14 13:08
可以!具体来电或者咨询当地律师.
3 2011-10-14 20:39
根据你的介绍,可以依法申报,注意证据的留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