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年龄62岁,在建筑工地上做杂工20天左右,因拖钢筋时摔倒,被钢筋压伤手腕,去医院检查后,结论是未伤及筋骨,只是外伤 ,上药换药后需休息半个月,目前施工方负责人宣布50岁以上的工人全部开除,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赔偿?
2011-10-11 09:31 xiong0……(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11 09:45
年龄超过了劳动者标准。一般不认定为工伤,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
2 陈晓云律师 2011-10-11 09:47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3 李小利律师 2011-10-11 11:48
不能算工伤,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赔偿。